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
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近日审议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。草案删除了1审稿中拟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“限额管理”的规定,重申“除法律医治白癜风的特效药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,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。”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指出,这1调解反映出中国对当前地方政府超过十万多亿元债务的管理态度。在欧债危机延续蔓延,全球经济前景依然不明朗的情况下,此举传递出中国准备从严规范地方债务、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信号。 中国现行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行至今已有18个年头。对于此次修改,外界关注的1大焦点是能否放开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束缚。 中国现行的预算法规定:“地方各级预算依照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,不列赤字。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,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。” 但是,近几年中国不断出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“哪家医院能治愈白癜风应急之举”。1998年,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影响,中国首次通过发行长时间建设国债并转贷给地方的方式,增加地方政府财力。 2009年,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,破解地方政府融资困难,中国在现行预算法基础上有所突破,通过中央财政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的情势,当年发行2000亿元地方债,并将其纳入地方预算构成地方债务。尔后的2010年和2011年中国又以此方式每一年发行2000亿元地方债,并在2012年将额度增加至2500亿元。 值得关注的是,2011年下半年,经国务院批准,中国选择在财政实力较强的上海市、浙江省、广东省和深圳市4地启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,被外界视为中国有望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“开闸”。 “从此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公布的内容看,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"闸门"仍然关闭,显示出决策层对这1问题的谨慎态度。”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。 刘剑文认为,当前放开地方发债风险较大,地方配套制度不健全,地方还不上的债务终究还是中央财政兜底,因此要持谨慎态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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